公司开展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日期:2011-05-06  发布人:学院武装部  浏览量:

    根据河南省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及直招士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郑州市征兵办的安排部署,公司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在5、6月份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
    公司2011届男性普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年龄要求:2011年年满18至23岁。
    政治条件及身体要求:按国家有关征兵政策进行。

二、预征流程
    1、2011年5月3日--6月10日,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所有参加预征的毕业生必须上网登记报名,在线填写并自行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存根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校依托《老员工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网址为http://zbbm.chsi.cn)。
    2、2011年6月10日前:网上预征报名后,将填写、打印后的《申请表》2份、《登记表》及存根由各系统一收交,在《申请表》上,由员工处员工资助中心对其在校期间是否办理贷款等信息进行确认,由财务处对学费补偿数额进行确认,最后由学院审核,并在相对应的位置分别加盖员工资助中心、财务处和学院公章。《登记表》上由学院对其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员工资助中心要同步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
    3、2011年6月20日前:按照郑州市二七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并由二七区征兵办审核确认,并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2011年6月30日前:利用毕业生到校领取毕业证的机会,将《登记表》1份和《申请表》2份,发给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5、2011年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6、2011年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7、2011年1月31日前:入伍地兵役机关将入伍高校毕业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申请表》原件送交县级资助中心,经审核补充生源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送至公司员工资助中心。
    8、2011年2月后:学校对入伍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进行复核后,送交省员工资助中心,并开展补偿代偿后续工作。

三、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学费不包括书本费、实习费、住宿费等;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4、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6、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预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潘洪亮任组长,副经理张昶琳、王全升副组长,统一领导部署学院预征工作;预征工作由学院武装部牵头负责,应征入伍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由员工处员工资助中心负责。
    2、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各系要迅速建立预征工作组,利用电话、短信通知的形式以及员工回校参加论文答辩的机会,尽可能把符合预征条件的毕业生都作为预征对象进行上网登记。学院武装部每周通报各系毕业生报名情况。

附件:1、征兵政策50问

      2、招收士官报名登记表

武装部 
2011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