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质量提升月‖特岗教师篇(二)
日期:2024-10-15  发布人:张佳优  浏览量:

特岗教师篇(二)

什么是“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聘期为3年,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团队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实施范围

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只要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均可报名参加河南省特岗教师招聘。

2、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师范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也有机会参与特岗教师招聘,但同样需要满足年龄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2024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37000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4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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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团队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团队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参加过“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五、工作重点

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等地区倾斜;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外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六、优惠措施

1、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中部地区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

2、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

4、有机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5、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团队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6、服务期满后,在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享受优惠政策。

7、三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报名方式

每年6月前后,各省教育厅网站公示公告栏会发布特岗教师报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即可,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条件通知中均会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