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质量提升月 || 就业政策宣传(一)
日期:2023-10-31  发布人:潘赛涛  浏览量:

问:

老员工创业如何领取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答:

大中专员工(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员工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创业实体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豫财企〔2022〕7号)

问:

高校毕业生创业运营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

对大中专员工(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豫财企〔2022〕7号)

问:

高校毕业生创业开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

大中专员工(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员工,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财税政策的通知》(豫财企〔2022〕7号)

问:

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

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及残疾、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条件的,不重复享受。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183号)

问:

特招毕业生补偿补助标准是什么?

答:

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以上医员工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023年度河南省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告》(2023-5-15)

问:

选调生是如何任职定级?

答:

定向选调生:1年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会同相关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文件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基层与专项选调生: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等要求,及时进行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

——《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22-11-18);《关于202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2023-1-6);《关于2023年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开展专项选调工作的通知》(2023-5-7)

问:

选调生怎么分配安置的?

答:

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省直选调生由录用单位进行安置,省辖市市直选调生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个人意愿、专业背景及相关单位编制、职数空缺情况,统筹分配到市直党政机关工作。

普通类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其中,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法检专项选调生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编制缺额、工作需要和录用人员情况,统筹分配到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老员工村官有关职责,按照老员工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专项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有关省辖市根据空编等情况统筹分配到乡村振兴巩固提升县和黄河干流流经县,其中,本科生分配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研究生分配到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累计不超过3个月。到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河南省2023年定向国内外部分高校选调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2022-11-18);《关于2023年选调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2023-1-6);《关于2023年面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开展专项选调工作的通知》(2023-5-7)

问: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

(1)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不再约定试用期。

(2)“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022-7-1)

问:

“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

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河南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2022-7-1)

问: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政策?

答:

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待遇编制、定向招录、贷款代偿、考试加分等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