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团队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27 发布人: 浏览量: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2〕510号)和河南省教团队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要求,现将2012年高等学校教团队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团队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非统招人员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各类证书复印件(B5型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个人。 二、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面向社会教团队格认定,我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团队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团队格网”( 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含2011年理论考试合格人员)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1月25日至12月1日。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团队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团队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确认点”,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暂存”和“提交”两种功能选择。“暂存”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 “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2012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完成后,请登录“河南省教团队格网”下载相关表格(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规范填写并送交本人所在高校,再由学校统一报送。 10、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1、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团队格,如2012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团队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团队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三、时间要求 以部门为单位请于2012年11月30日17:00之前报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公司产品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非师范类),由各部门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2、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河南省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012年11月30日17:00之前把此表电子表格发到人事处闫冬景内部邮箱。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4-9项有部门指定专人填写。 4、每位教职工一个档案袋存放个人资料。 5、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证以部门为单位于2012年11月29日到人事处领取。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冬景 内线电话:9002 附件 1. 河南省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人员花名册 2.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团队格材料要求 3. 专任教学人员证明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教团队格申请表 2012年11月26日 显示本文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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