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党员的程序 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日期:2011-09-30  发布人:经济管理系办公室  浏览量:
    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系党支部十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支部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结合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和公司党委的要求,不断研究探索和总结成功经验,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归纳起来即“八制两监督”。经过近几年的实践看,“八制两监督”既完善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同时,又较好地将严把入党关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一,推荐制。在发展党员中,我系党支部要求在确定党的积极分子到成为拟发展对象时按公司党委给予的名额比例均实行辅导员推荐制。推荐制的实行,在于把组织推荐和群众公认结合起来,全面综合进行考察,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也有利于调动党内外群众的参与热情,引入各方面监督,从而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第二,培训制。培训制:主要是党支部把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参加学院和系部组织的集中培训和统一考试。使他们在日常零散学习的基础上集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知识,增强党性觉悟,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培训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入党教材》以及其他有关党史、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闭卷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加入“党员标兵岗”队伍,参加学院和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考核合格的,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第三,预审制。预审制就是党支部对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拟发展对象将其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公司党委审核把关。党支部上报拟发展对象的材料后,派员工党支部到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进行考察,考察情况提交系党支部。对预审合格的,准予发展。
    第四,测评制。即是系党支部要求的一年一度对重点积极分子的超前考察。为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引进了测评制。此举有利于弥补个别谈话的不足,以便于多渠道反映发展对象的真实情况。这项工作主要由系党支部根据各辅导员上报的拟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各班上报的重点积极分子的情况,确定测评范围,发放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对经过各班测评不具备党员条件的拟发展对象,重新确定上报拟发展对象的时间间隔必须超过一年以上。
    第五,公示制。公示是考察工作的延续,也是进一步征求民意、发扬民主的工作过程。公示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讨论时间等。公示后无情况反映的,提交公司党委准备考察发展;有问题的,待问题查清后再予以发展。
    第六,票决制。按照公司党委的要求,我系党支部在各党员中实行了票决制,取得了较好效果。票决制要求各党员对提交支部大会表决的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转正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代替原来的举手表决方式。计票后当场公布票决结果,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表决票与计票结果由我系党支部存档备查。
    第七,谈话制。实行谈话制,有利于拟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态度,增强对党的认识。在考察拟发展对象时,系党支部派人在拟发展对象所在班级了解情况没有问题的基础上,最后找拟发展对象谈话。通过谈话,全面掌握拟发展对象的思想和现实表现,进一步教育拟发展对象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对党的认识,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第八,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繁琐而严肃的工作,为此,我系党支部从强化工作纪律,增强责任意识的角度出发,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按程序发展的,上报入党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的,讨论审批不及时、政审考察失实、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工作失误和影响的,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培养人、辅导员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两监督。制度的落实离不开监督,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必须对个人和各党小组分别进行监督,双管齐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各项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对个人进行监督。系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在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重点监督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履行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改正提高。二是对各党小组进行监督。实行上级监督下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监督。主要监督各党小组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有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人情交易等现象,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系党支部,并严肃处理。